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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实施“四举措”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

2020年06月29日来源:宣汉县委组织部点击1327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宣汉县通过完善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激励保障等体系,切实锻造乡村振兴骨干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规范选拔任免程序 严把选人用人关

推行“五步”工作法,规范村(社区)书记选拔任用程序。第一步,乡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方案,经联系县领导把关同意后,上报县委组织部;第二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进行联审,确定考察对象,并由组织部派员参与成立考察组,实地考察;第三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核人选资格条件和动议、考察情况后,报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职决定或选举提名意见;第四步,最后乡镇党委下发任职通知或组织选举,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第五步,因工作需要或相关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由乡镇党委向县委组织部书面呈报免职请示,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核后,由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乡镇党委下发免职通知,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强化日常管理

进一步探索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体系,从体制机制上筑牢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的“笼子”。一是探索建立村(社区)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将村(社区)干部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考核情况、表彰奖励、党纪处分、工资待遇等)录入系统平台,乡镇、相关县级部门建立分账号,负责对村(社区)干部相关信息进行录入审核,县委组织部建立县级总账号,负责汇总日常管理,实行网络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设立县档案管理中心村干部档案股,统一管理保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个人档案(包括学历档案、入党材料、个人履历、培训经历、考核评议、表彰奖励、纪律处分等情况)。三是坚决执行村“两委 ”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实行纪委、政法、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参与的联审机制,严格审查村“两委”干部候选人违纪违法情况,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任用。

加强待遇保障力度 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逐步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待遇,用待遇激励干事热情。一是建立“基本报酬+绩效+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离职补贴+学历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待遇体系,建立常态增长机制,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同步提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补贴和离职补贴。二是严格执行出台的《宣汉县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对全县村(社区)进行绩效考核,并按照分配比例发放相应等次绩效资金(分别给予“好” “较好” “一般”等次3万元、2万元、1万元绩效资金,并按照相应比例分配给村干部)。三是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占比不低于15%,并严格执行《达州市党内救助暂行办法》、《宣汉县党内救助暂行办法》,加大党内关怀救助力度。四是对获得省委以上表彰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且荣誉称号未取消期间,其基本待遇按照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经济待遇标准执行。

畅通上升渠道 捅破晋升“天花板”

出台了《宣汉县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文件,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考录公务员、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上半年,已调配3个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切实解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出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