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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发布人才新政10条 最高资助1.2亿元

2019年11月01日来源:达州先锋微信公众号点击21703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立足“四川东出北上综合交通枢纽”和“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定位,大力集聚培养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优秀人才,为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实施人才新政的十条措施(试行)》。

一、加强顶尖人才(团队)项目扶持力度。鼓励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顶尖人才(团队)带海内外领先技术来达创新创业,对顶尖人才(团队)中经评估具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战略发展项目,采取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最高1.2亿元综合资助。

二、大力支持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对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省“千人计划”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等领军人才(团队)中经评估具有引领带动重大产业发展的项目,给予最高2500万元项目资助。

三、组建院士专家智库。围绕“6+3”产业发展、城乡规划、交通建设、社会治理等重要领域,到2025年聘请30名左右院士专家为市委、市政府特聘顾问。

四、鼓励建设校企地合作平台。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达州设立分支机构,吸引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在达州建立分校,鼓励三甲医院或专科医院在达州设立分院或合作建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大集团在达州建成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

五、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对新引进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合约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25万元安家补助和每月1000元岗位激励奖、10万元安家补助和每月500元岗位激励奖;对新引进的博士、硕士(“6+3”产业领域高级技师)分别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和每月800元岗位激励奖、6万元安家补助和每月200元岗位激励奖。对报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查备案的中省驻达单位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博士,按相关标准的30%给予资助。

六、加大科技人才激励力度。对作出较大贡献、依法纳税且年收入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经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励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由同级财政列支。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按不低于9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由成果完成人与团队成员协商确定具体分配方案,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七、增加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在全市编制总额内,按照不低于其他区域中心城市人才专项编制平均数增加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专门用于引进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名高校硕博人才。

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小区,未来5年市本级分期建成人才公寓600套,示范带动各县(市、区)、达州经开区建成人才公寓3000套,着力打造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人才工作品牌。

九、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探索组建市级国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推行人才服务企业化模式,提高人才服务效能。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大力培育专业人才中介机构,提高人才服务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十、实行引才荐才奖励制度。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每成功推荐并全职引进1名与达州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奖励。